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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建设工地流动党员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5

各建设施工总承包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行业党的建设,准确掌握建设项目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积极做好建设工地党组织建设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中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做好建设工地党组织建设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拟对全市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流动党员信息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主体

青岛市辖区内从事建设施工的总承包企业(包括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

二、统计范围

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将本企业在青岛市辖区内所有项目党员(包括项目建设、总包、监理、分包等单位的党员)均列入统计范围,按照《工地流动党员名册》(附件)要求认真填写。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细致进行调查摸底。本次党员信息统计工作将做为成立建设工地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并列入企业市场主体考核重要内容。

2.全市所有具有建设施工总包资质的本地企业和外地入青企业均要按时上报,无建设工地流动党员的填写""

3、务于429日前,将《工地流动党员名册》电子版(EXCEL格式)报青岛市建设工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指定邮箱hongseyijia@163.com)。

联系人:孙绍军,联系电话:0532-85062618

附件:工地流动党员名册

                       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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